保证人死亡后,保证责任如何承担?法律常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八条,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不履行到期债务时,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,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。这凸显了保证人对债务履行的担保责任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,保证人死亡后,其遗产将用于清偿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,包括保证责任。这意味着,如果保证人死亡时留下的遗产价值足够覆盖其保证责任,那么这部分责任将通过遗产来承担。
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,也继承了与遗产价值相等的债务责任。然而,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,继承人没有义务承担,除非他们自愿偿还。
保证合同通常具有连续性,即使保证人死亡,合同本身的效力并不因此自动终止。但保证责任的承担将受到保证人遗产状况和继承人选择的影响。